关于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的合作确认书
关于合作确认
目的
考虑到未来特定技能外国人预计将进一步增加,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有责任为实现与当地外国人共生社会作出贡献,并且对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支持应基于与当地外国人共生的相关举措,这一点在《特定技能的在留资格相关制度的运用基本方针》中明确规定。
基于此,特定技能标准省令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特定技能所属机构在地方公共团体要求其协助实施为实现共生社会而采取的措施(以下称为“共生措施”)时,应当响应该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此外,在制定和实施针对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支援计划时,规定应考虑地方公共团体实施的共生措施。
提交稲城市合作确认书
特定技能所属机构请在以下任一时点提交合作确认书。
- 首次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时,在与该外国人签订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后,需在申请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或居留资格变更许可之前
- 如果已经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则在令和7年4月1日之后,首次进行该外国人的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或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之前
提出经营者
- 在稲城市活动的特定技能外国人的经营者
- 在稲城市有住所的特定技能外国人经营者
提交方法
- 携带到窗口
- 邮寄
注释:根据需要转录到指定格式。
提交时间
- 自2023年4月1日起,首次由特定技能所属机构进行在留申请时
- 提交的合作确认书内容有变更时
提交对象
稻城市政府 市民协作科
关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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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产业文化体育部市民协作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8-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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