稲城中央公园综合体育馆的命名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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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12457  更新日 令和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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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中央公园综合体育馆 外观1

稲城中央公园综合体育馆 外观2


市政府通过设施特定型的招募方式,公开招募稲城中央公园综合体育馆的命名权合作伙伴,并与野村不动产生活与体育株式会社签订了命名权相关协议书。稲城中央公园综合体育馆的爱称为“野村不动产稲城竞技场”,从6月起已安装了新的爱称标牌。

命名权是什么

设施命名权是指在体育设施、文化艺术设施等设施名称中,附上命名权合作伙伴的企业名称或商品品牌名称的权利。

命名权合作伙伴

野村房地产生活与体育株式会社
(东京都中野区本町1-32-2)

昵称

野村房地产稻城竞技场

期间

令和7年4月1日到令和11年3月31日(4年)

合同金额

年额200万日元

野村不动产稻城竞技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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