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地区规划等方案的申报制度
申报制度是什么?
地区规划等的申报制度是指,市民可以主动向市长提出关于最贴近市民的都市规划——地区规划等的决定、变更以及方案内容应包含事项的制度。
什么是地区规划?
该制度是在已确定的城市规划基础上,以具有一定整体性的地区为对象,针对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实施更为细致的规制,制定生活道路的布局以及建筑物的建造方式(用途、容积率、建筑覆盖率、高度、用地面积等)的规则。
可以提出申请的人

- 申请区域内的居民
- 申请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等
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内容
申请涉及的地区规划等内容,须符合《都市计划法》第13条规定的都市计划相关标准及本市的城市建设相关计划。
2.对象区域
面积为0.5公顷以上的一块土地。
3.土地所有者等的同意
已获得申报区域内土地所有者等及面积一半以上的同意。
详情请咨询城市建设规划课。
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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