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劳动者等的公益举报(外部举报)制度
外部通报的定义
稲城市设立了面向外部劳动者等向稲城市进行通报(以下简称“外部通报”)的窗口,具体如下。
外部通报的定义
外部通报是指劳动者等向具有处分或建议等权力的行政机关举报其劳务提供场所发生(或即将发生)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罚款对象行为或最终可能导致刑罚或罚款的行为。
外部通报窗口
外部通报的受理窗口为总务部总务合同科。
进行外部通报的人(以下简称“通报者”)请通过书面、邮寄、邮件、传真或口头面谈进行通报。
邮寄地址
〒206-8601 稲城市东长沼2111 总务部总务合同科 外部通报负责人
邮件
soumu@city.inagi.lg.jp
传真号码
042-377-4781
电话号码
042-378-2111(分机512)
注释:将进行口头面谈的日程预约。
外部通报的条件
外部举报的条件(举报者)
举报者必须是“劳动者”。
根据公益举报者保护法的规定,“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派遣劳动者、兼职、临时工等,以及董事。
此外,离职未满一年的劳动者也可以进行举报。
【作为公益举报对象的例子】
我所在的公司正在进行诸如○○○等违法行为。等等
【不作为公益举报对象的例子】
我使用过的餐饮店正在进行诸如○○○等违法行为。等等
外部举报的要件(举报对象法律)
从保障国民生活的安心与安全,防止违法行为发生及其损害的角度来看,并非所有法律都适用。
作为“涉及保护国民的生命、身体、财产及其他利益的法律”,仅限于公益举报者保护法附表中规定的法律。
外部举报的要件(其他)
1.「非出于不正当目的」
以获取不正利益、损害公司、诽谤或陷害他人为目的的举报,不在保护范围内。
2. 举报内容为「涉及国民生命等的违法行为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
3. “有足够理由相信”
不仅仅是传闻等,还需要有支持通报内容的内部资料等证据材料等相当的依据。
4. “关于通报对象事实,市具有处分或建议等权限”的通报
作为市外部公益举报窗口的,是市拥有处分或建议等权限的部门。
外部通报受理后的处理
关于上述通报,总务合同科将在审查外部通报要件后,依据《基于公益通报者保护法的地方公共团体通报应对指南》进行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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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