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回答

關於職員的不當應對及防止再次發生

女兒為了帶孩子(我的孫子)接受3個月健康檢查,前往衛生保健中心。測量時,負責的助產師請她說出孩子的名字,但女兒有口吃,無法順利說出話來,因而結巴了。據我所知,當時有2名助產師嘲笑女兒說話的方式,甚至做出模仿的行為。女兒深受傷害,事後聯絡了我。  
我透過電子郵件反映此事後,接到了負責人打來的道歉電話。
然而,對方在電話中解釋說:「負責的助產師們一向注重以開朗的態度應對,當時是想緩和現場氣氛。」我對這樣的解釋感到非常不認同。  
口吃屬於《發展障礙者支援法》的適用範圍,厚生勞動省的《消除障礙者歧視法醫療相關業者指引》明確指出,對口吃者應予以體諒,「不得斥責、採取拒絕態度、嘲笑或取笑」。  
此外,依據《消除身心障礙者歧視法》,行政機關不得因身心障礙而給予不當的差別待遇,並須提供合理調整。市政府辦理嬰幼兒健康檢查時,也必須確保民眾能安心接受服務的環境。我認為,嘲笑或模仿口吃者說話方式的行為,至少與國家所提出的適當應對方式不相容。即使當事職員並無惡意,只是「想緩和現場氣氛」,結果仍會深深傷害受影響者,並使其對行政服務產生不安與不信任感。  
健康檢查及行政服務應讓所有市民無論是否有障礙,都能安心使用。為避免今後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希望能加強對參與健康檢查、醫療及行政業務的職員與受託業者的宣導和培訓,使其正確認識包括口吃在內的各類障礙,並依據官方指引採取適當的應對方式。  

因此,謹此請教:稻城市目前針對市府職員及受託單位工作人員,實施哪些人權及障礙認識相關培訓?此外,也請說明針對本事件,市府計畫採取哪些措施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無論助產師是市府職員還是受託業者,身為與市民接觸的人員,強烈要求徹底落實有關「障礙及如何適當對待身心障礙者」與「尊重人權」的教育與培訓。  
為了讓稻城市成為人人都能安心使用健康檢查及行政服務的城市,懇請貴市誠懇應對並採取具體改善措施。

回答

此次因職員的態度讓您感到非常不快並造成困擾,我們由衷致歉。
稻城市每年舉辦「障礙福利研習」及「人權意識提升研習」,以增進對人權及障礙的理解。
針對到職第2年的職員舉辦的「障礙福利研習」,在市內身心障礙者家屬及支援團體的協助下,讓職員直接聆聽他們分享日常生活與活動,思考身為市府職員能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並藉此學習何謂合理調整。
此外,針對晉升主管職務的職員所舉辦的「人權意識培訓」,旨在提醒職員注意無意識歧視的存在,並提供學習尊重及關照性少數群體、身心障礙者等人士之重要性的機會。
儘管已實施上述培訓,我們仍收到此次指正,對此深感嚴肅,並已再次對相關職員及其所屬主管進行指導。
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我們將向所有健康檢查工作人員通報此事,並適時透過研習及職場指導,要求他們今後採取體諒他人的行動,以符合公務員身分的態度與待人方式,盡心履行職務。

類別
其他 > 職員應對
負責部門
總務部 人事課
公開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接待日
2026年10月14日
管理編號
P000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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