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國民健康保險)
問題我這個月滿70歲,去醫療機構時的自負額會變便宜嗎?
回答
從70歲的生日月份的下個月(如果1日是生日則為生日月份)開始,您在醫療機構窗口支付的部分負擔金比例,將根據前一年的所得和出生日期而定,為2成或3成中的一種。
對於滿70歲的人士,我們將發放記載部分負擔金負擔比例的「高齡者受給者證」,因此,從70歲的生日月份(如果生日是1日,則為生日月份的前一個月)之後的下個月起,請將健康保險證與高齡者受給者證一同在醫療機構的櫃檯出示。
此外,住民稅非課稅家庭的居民可以申請「限度額適用・標準負擔額減額認定證」,並在醫療機構的櫃檯出示,則每個醫療機構每月的支付將限制在「自負擔限度額」內。若有健康保險稅的未繳情況,可能不會發放「限度額適用・標準負擔額減額認定證」。
70歲以上(國保加入者)的居民稅課稅所得 145萬元未滿 |
70歲以上(國保加入者)的居民稅課稅所得 145萬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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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 | 3成 |
註解:即使是符合3成負擔的人,70歲以上的國保加入者的收入總和,若是兩人以上則需低於520萬元,若是一人則需低於383萬元,申請後可減為2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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