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懷孕・分娩・育兒)
問題孕婦健康檢查應該在什麼時候進行呢?
回答
基本的妊婦健康檢查的受診時期,一般來說,妊娠23週(6個月末)之前每4週1次,妊娠24週到35週(7個月到9個月末)每2週1次,妊娠36週(10個月後到分娩)每週1次是參考的標準。
稻城市提供公費負擔的孕婦健康檢查受診票14次、孕婦超音波檢查受診票4次、孕婦子宮頸癌檢查受診票1次,這些受診票與母子手冊同時放入母子健康包中。
請在孕婦健康檢查時攜帶至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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