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的處理方式
「噴霧罐・打火機・螢光燈・乾電池」請務必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金屬物」收集日提出
為了防止收集車輛和清掃工廠的事故和火災,噴霧罐、打火機、螢光燈、乾電池等有害物(易燃物)不得放入可燃垃圾、不燃垃圾或大型垃圾中,請務必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金屬物」收集日,將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並交出。
特別是,噴霧罐、瓦斯罐、打火機等,即使裡面沒有剩餘物,也會成為有害物,請注意。
此外,如果無法用完,因為有著火的危險,請勿打孔,將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並在「有害物」的日子裡丟棄。無需標示「內含物」。
此外,在丟棄收音機、遙控器等含有乾電池的產品或照明設備時,可能會有乾電池或螢光燈留在裡面,因此請務必將裡面的乾電池和螢光燈取出,並作為有害物質進行分類處理。
如果混合在一起,將會用警告標籤通知您,並且不會進行收集,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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