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的處理方式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5104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噴霧罐・打火機・螢光燈・乾電池」請務必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金屬物」收集日提出

為了防止收集車輛和清掃工廠的事故和火災,噴霧罐、打火機、螢光燈、乾電池等有害物(易燃物)不得放入可燃垃圾、不燃垃圾或大型垃圾中,請務必在每月一次的「有害物・金屬物」收集日,將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並交出。

特別是,噴霧罐、瓦斯罐、打火機等,即使裡面沒有剩餘物,也會成為有害物,請注意。

此外,如果無法用完,因為有著火的危險,請勿打孔,將其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並在「有害物」的日子裡丟棄。無需標示「內含物」。

此外,在丟棄收音機、遙控器等含有乾電池的產品或照明設備時,可能會有乾電池或螢光燈留在裡面,因此請務必將裡面的乾電池和螢光燈取出,並作為有害物質進行分類處理。

如果混合在一起,將會用警告標籤通知您,並且不會進行收集,敬請諒解。

照片:混入不可燃垃圾的噴霧罐
混入在不可燃垃圾中的噴霧罐
照片:混入不可燃垃圾的打火機
混入在不可燃垃圾中的打火機
照片:螢光燈和乾電池是有害物質
螢光燈管・乾電池是有害物質
插圖:有害物
務必拆卸並處理為有害物!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無法回答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都市環境規劃與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都市環境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