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繳納延遲・學生繳納特例制度
因經濟因素等原因無法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時,有免除或延緩繳納保險費的制度。
法定免除
如果您正在接受生活扶助法下的生活扶助,或正在接受障害年金(1級・2級),則通過申報可以追溯到受理之日全額免除保險費。詳細資訊請參閱日本年金機構官方網站。
申請免除(全額免除・四分之三免除・半額免除・四分之一免除)
因收入減少或失業等原因無法繳納保險費時,申請並獲得批准後,將免除全額或部分保險費的繳納。每年都需要申請,批准期間為7月到翌年的6月。
注意:如果全額免除獲得批准,並且希望在翌年度以後繼續全額免除,則可以省略翌年度以後的申請書提交。然而,因失業而進行特例申請的情況不在此限。
部分免除的認可者如果不進行部分繳納,則認可將失效並成為未繳納。
作為特例,對於已經離職的本人,將適用一項特例措施,視為沒有所得。
如果要獲得特例,則需要提供雇用保險被保險者離職票的副本或雇用保險受給資格通知的副本等。
有關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日本年金機構官方網站。
學生繳納特例制度
如果學生的本人所得在一定金額以下(如果有扶養親族,則根據人數加算),經申請並獲得批准後,保險費的繳納將從4月起延遲到翌年3月。
注意:申請每年都需要。請攜帶學生證。
此外,如果獲得批准,且在翌年度以後仍有在學計畫的情況下,將於3月下旬由日本年金機構寄送「國民年金保險費學生繳納特例申請書」(明信片)。如果要持續申請學生繳納特例制度,請在寄送的申請書上填寫必要事項,並將其寄回日本年金機構,這樣可以省略在市政府的手續。
有關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日本年金機構官方網站。
繳納延遲制度
如果除學生外,50歲以下(截至2016年6月為30歲以下)本人及配偶者的所得低於全額免除基準,則無論戶主的所得如何,均可享有保險費繳納的延遲制度。
此制度適用於2023年6月的保險費。
注意:申請每年都需要,批准期間為7月到翌年6月。
如果納付猶予獲得批准,並且希望在翌年度以後繼續申請納付猶予或全額免除,可以省略提交申請書。然而,因失業而申請特例的情況則不在此限。
有關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日本年金機構官方網站。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保險年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保險年金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