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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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2566  更新日 令和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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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自令和6年3月1日起,開始可申請其他市町村的戶籍謄本等。(廣域交付)
詳情請參閱「戶籍證明書等的廣域交付」。

自令和7年1月20日起,戶籍地為稻城市的戶籍證明書可透過線上申請。
詳情請參閱「線上申請(戶籍證明書・戶籍申報受理證明書等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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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戶籍證明文件種類

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戶籍謄本)
記載戶籍中所有成員的全部身分事項
戶籍個人事項證明書(戶籍抄本)
戶籍中記載的人士中,部分人士的身分事項全部記載的文件
除籍全部事項證明書(除籍謄本)
因婚姻、死亡、遷籍等原因,所有成員均已除籍的戶籍,記載了所有成員的身分事項
除籍個人事項證明書(除籍抄本)
因婚姻、死亡、遷籍等原因,所有成員均已除籍的戶籍中,記載部分人士所有身分事項的戶籍謄本
改製原戶籍謄本
如果發生戶籍的改製(例如戶籍電腦化,或戶籍的編制單位及格式變更),則需提供改製前戶籍中記載所有成員身分事項的完整戶籍謄本
改製原戶籍抄本
戶籍的改製(如戶籍電腦化等,戶籍的編制單位或格式發生變更時)發生時,會記載改製前戶籍中部分人的全部身分事項的資料
戶籍附票
證明戶籍登記者的住民登錄異動記錄
身份證明書
證明未收到禁治產或準禁治產宣告通知、未收到監護登記通知、未收到破產宣告或破產程序開始決定通知的文件
不在籍證明書
根據戶籍,證明目前特定戶籍中沒有特定人士在籍的文件
單身證明書
根據戶籍,證明不違反民法第732條(禁止重婚)的規定
受理證明書
證明稻城市已受理婚姻、離婚、出生等戶籍申報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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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對象

可請求的人員列表
主要證明文件種類

可申請對象

可申請對象(廣域交付)

可申請者(線上申請)
  • 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戶籍謄本)
  • 除籍全部事項證明書(除籍謄本)
  • 改製原戶籍謄本
  1. 戶籍上記載的人
  2. 1的配偶者
  3. 1的直系血親
  4.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5. 被認可有正當理由的第三方(若第三方未被認可有正當請求理由,則無法發放證明書。此外,在請求時,可能會要求提供有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
  1. 戶籍上記載的人
  2. 1的配偶者
  3. 1的直系血親
戶籍上記載的人
(僅可申請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戶籍謄本))
  • 戶籍個人事項證明書(戶籍抄本)
  • 除籍個人事項證明書(除籍抄本)
  • 改製原戶籍抄本
  1. 戶籍上記載的人
  2. 1的配偶者
  3. 1的直系血親
  4.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5. 被認可有正當理由的第三方(若第三方未被認可有正當請求理由,則無法發放證明書。此外,在請求時,可能會要求提供有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
無法進行廣域交付 戶籍上記載的人
(僅能申請戶籍個人事項證明書(戶籍抄本))
戶籍附票的副本
  1. 戶籍上記載的人
  2. 1的配偶者
  3. 1的直系血親
  4.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5. 被認可有正當理由的第三方(若第三方未被認可有正當請求理由,則無法發放證明書。此外,在請求時,可能會要求提供有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
無法進行廣域交付 戶籍上記載的人
身份證明書
  1. 本人(未成年者的情況下為其監護人)
  2.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無法進行廣域交付 本人
不在籍證明書
  1. 本人
  2. 1的配偶者
  3. 1的直系血親
  4.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5. 被認可有正當理由的第三方(若第三方未被認可有正當請求理由,則無法發放證明書。此外,在請求時,可能會要求提供有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
  6. 在登記手續業務執行上,律師、司法書士等
無法進行廣域交付 本人
單身證明書
  1. 本人
  2.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無法進行廣域交付 本人
受理證明書
  1. 申報人
  2.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無法進行廣域交付 申報人
  • 戶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
  • 除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
  1. 戶籍上記載的人
  2. 1的配偶者
  3. 1的直系血親
  4. 持有委任狀的代理人
  5. 被認可有正當理由的第三方(若第三方未被認可有正當請求理由,則無法發放證明書。此外,在請求時,可能會要求提供有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
  1. 戶籍上記載的人
  2. 1的配偶者
  3. 1的直系血親
戶籍上記載的人
(僅限透過我的入口網站申請。無法向稻城市進行線上申請)

注意:如果戶籍地不在稻城市,戶籍附票的影本或身分證明書等無法由稻城市市公所發給。請向戶籍地的市政府申請。關於其他市區町村的戶籍謄本等申請,請參閱「戶籍證明書等的廣域交付」。

注意:戶籍申報的申報地點若非稻城市,受理證明書無法由稻城市市公所發放。請向申報地的市政府申請。

注意:關於第三方的請求,詳情請參閱法務省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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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窗口

  • 市政府1樓市民課
  • 平尾辦事處
  • 若葉台分所(i廣場1樓)

注意:假日開放日僅限市政府1樓市民課。

注意:假日開放日無法進行廣域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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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辦理手續的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的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

注意:廣域交付是從上午8時30分到下午4時

注意:繼承等情況下,若要申請從出生到死亡的追溯戶籍,請於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辦理

根據戶籍狀況,當天可能無法完成發行,可能需要您在翌日或之後再次前來,請預留充裕的時間前來。

注意:假日開放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上午11時45分,下午1時至下午5時

注意:假日開放日無法進行廣域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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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手續費

手續費列表
主要證明類型 窗口 郵寄 線上
  • 戶籍全部事項證明書(戶籍謄本)
  • 戶籍個人事項證明書(戶籍抄本)

450日圓

450日圓 450日圓
  • 除籍全部事項證明書(除籍謄本)
  • 除籍個人事項證明書(除籍抄本)
  • 改製原戶籍謄本
  • 改製原戶籍抄本
750日圓 750日圓 無法在線上申請
戶籍附票的副本 300日圓 400日圓 400日圓
身份證明書 300日圓 400日圓 400日圓
不在籍證明書 300日圓 400日圓 400日圓
單身證明書 300日圓 400日圓 400日圓
受理證明書 350日圓 350日圓 350日圓
戶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 400日圓 400日圓 免費
(透過我的入口網站申請)
除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 700日圓 700日圓 免費
(透過我的入口網站申請)

注意:戶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除籍電子證明書提供用識別符號,若(1)與相同內容的戶籍證明書、除籍證明書同時申請,或(2)透過我的入口網站申請,將免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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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所需的項目

  • 親自到櫃檯者的身份確認文件(證明姓名與地址或姓名與出生日期的文件)

注意:廣域交付的情況下,身分證明文件限於由政府機關發行且附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書。

  • 手續費(參照上述「交付手續費」)
  • 委任狀(代理人來庁時)(申請書下載「委任狀相關格式」的頁面)
  • 可以確認正當請求理由的證明資料(第三方請求時,必要的情況下)
  • 成年監護人等的法定代理人權限確認文件原本(由官公署製作的登記事項證明書等,僅限於製作後3個月內的文件。)

注意:線上申請需要個人編號卡(搭載有效的簽名用電子證明書),以及支持個人編號卡的智慧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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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檯以外的申請方式

除了櫃檯之外,也可以透過郵寄或線上申請。可申請的證明文件有所不同,詳情請參閱各頁面。

關於郵寄申請

希望透過郵寄方式取得戶籍證明書的朋友,請參閱以下的郵寄申請頁面。

關於線上申請

希望透過線上申請獲取戶籍證明書的朋友,請參閱以下的線上申請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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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