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立國小及國中學習者用電腦(iPad・行動網路型)等 導入相關的公開徵求提案將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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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12307 更新日 令和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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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實施目的

稻城市立國小及國中依據國家的GIGA學校構想,為了實現所有孩子潛能的個別最佳學習和協同學習,於令和2年度導入了學習者用電腦(iPad)並利用通信業者提供的行動網路。學習者用電腦(iPad)的使用逐漸推進,效果也逐漸顯現,但到了令和7年11月,導入已經過了5年,故障設備增加以及電池的耐用年限即將到來,因此需要計劃性地更新設備。因此,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將在令和7年度進行學習者用電腦(iPad)的更新。

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為了選定優秀的業者,將以公開徵求提案的方式選定民間業者。

實施要領・規範書・提交格式等

因優先協商權者的選定,已結束公開。

選擇方法

針對已提交本提案參加申請的業者,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將在「稻城市立國小及國中學習者用電腦等導入相關公開型提案審查委員會」中,進行文件審查、簡報及質疑應答,並綜合評估提案內容的企劃性、業務執行能力、經濟性、價格等進行選定。

在選定優先交涉權者後,將與市政府進行詳細協商,並進行業務委託的合同締結調整。如果在合同締結時的交涉未能達成,將依據獲得的高分順序與業者進行合同締結的交涉。然而,如果本項業務的預算未能成立,則不會進行合同締結。

優先協商權者選定的時間表

參加表明書・問題書提交期限
民國7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3時
回答問題書的截止日期
民國112年5月1日(星期四)
企劃提案書等的提交期限
民國7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
簡報
民國112年5月20日(星期二)(預定)
審查結果通知
令和7年5月下旬

關於問題事項

問題事項請在問題書中填寫,並於4月28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以電子郵件提交。詳細請參閱實施要領。
不過,對於手續方法等與提案內容無關的簡單問題,我們也接受電話詢問。

提案選定結果(令和7年6月6日)

在選定優先協商權者時,收到來自兩方(包含一方為聯盟成員)的提案書,並進行了簡報審查,結果如次選定了優先協商權者。

優先協商權者

【數據通信線路的提供】(聯盟主辦業者)

軟銀株式會社

東京都港區海岸一丁目7番1號

【機器租賃】(聯盟構成業者)

NEC資本解決方案株式會社

東京都港區港南二丁目15番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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