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市公所停車場的停車費用減免
停車費用
- 1小時未滿的情況下 免費
- 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的情況 200元
- 超過2小時的情況下,每超過1小時加收100元,總額為200元
- 24小時內的最高費用 1,200日圓(超過24小時的情況下,每超過1小時加收100日圓)
免除停車費用(免費)的情況
- 緊急車輛、國家或其他地方政府在公務中使用
- 身心障礙者(身體障礙手冊・精神障礙者保險福利手冊・療育手冊的持有者)
註解:陪同者駕駛的情況也在此範圍內
使用時間超過1小時的減免制度
市政府停車場在使用時間少於1小時時是免費的,但如果超過1小時,根據使用情況,可以享受停車費用的減免。
此外,請參閱減免制度的各項目以獲取詳細資訊。
停車券服務窗口的設置場所
- 市政府:綜合諮詢櫃台、財產管理課 (夜間及假日〔假日開庁日包含在內〕為值班人員室)
- 中央文化中心:接待窗口
- 地方振興中心:接待窗口
- 消防局:消防總務課
註解:如果使用第二停車場並獲得減免,則需要在自動收費機上發放停車券。
減免制度(市政府停車場收費表參照)
(1)對於公務或手續等的使用者,免除停車費用
適用對象
市政府・消防署・中央教育諮詢室・中央文化中心・地方振興中心的使用者
減免內容
在設施使用時間內,停車費用將免除(免費)。
減免條件
- 如果市政手續或諮詢等超過1小時
- 市政府主辦或擔任事務局的各種會議(議會・審議會・協議會・幹部會議等)的出席者
- 市政府主辦或擔任事務局的各種業務(研修・講習・活動等)的講師・工作人員・邀請者(主賓・來賓等)
- 與市相當的團體、市與共辦的團體、市合作的團體的總會、理事會等的出席者、活動等的講師、工作人員、受邀者(主賓、來賓等)
- 市內進行集貨和交貨的業者、市政府委託業務的業者等
減免的手續方法
- 如果窗口使用等超過1小時,請向各窗口(負責部門)提出申請。
- 各窗口(負責部門)將提供在使用時間內免費的「停車服務券」。
- 請持有該「停車服務券」,前往「停車券服務窗口」。
- 停車券服務窗口的職員將會透過認證機對市政府停車場的停車券進行處理,使得在使用時間內的停車費用免費,因此請在免費處理後使用停車券於結算機。
- 註解:請在15分鐘內出庫。
- 註解:如果使用第二停車場並獲得減免,則需要在自動收費機上發放停車券。
(2)市政府及周邊公共設施使用者的停車費用減免
適用對象
市政府・消防署・中央教育諮詢室・中央文化中心・地方振興中心的各個設施使用者
減免內容
停車費用在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為200元。註釋:1小時以下免費
減免的手續方法
- 持著停車券,前往「停車券服務窗口」,並告知您使用了各項設施。
- 停車券服務窗口的職員將通過認證機進行停車券的減額處理。
註解:如果使用第二停車場並獲得減免,則需要在自動收費機上發放停車券。
(3)市政府及中央文化中心內飲食店使用者的停車費用減免
適用對象
市政府大樓地下「市民食堂 梨之木」、中央文化中心「咖啡ぽ拉諾」的使用者
減免內容
2小時內免費。(發行1小時免費券)
減免的手續方法
- 使用餐飲店的顧客將獲得1小時的免費券。
- 在從停車場出庫時,請在出口結算機插入停車券後,再插入1小時免費券。
(4)對育兒家庭的停車費用減免
育兒支援課配發的市立公園停車場1小時免費券,可以作為市政府停車場的1小時免費券使用。使用方法等如下所示。
註解:市立公園停車場的1小時免費券,無法在市政府停車場的收費機使用,請務必前往「停車券服務窗口」。
適用對象
持有育兒支援課發放的市立公園停車場1小時免費券的人
註解:這張免費券是以申請方式發放給在稻城市的居民基本登記中登記的學齡前兒童的家長代表。
減免內容
2小時內免費。(發行1小時免費券)
減免的手續方法
- 請將市政府停車場的停車券和市立公園停車場的1小時免費券提交至「停車券服務窗口」。註釋:提交的1小時免費券將不予退還。
- 停車券服務窗口的職員將對市政府停車場的停車券進行認證機減額處理,請在減額處理後使用精算機進行付款。
(5)對體育協會、藝術文化團體聯合會、社會教育團體的停車費用免除
適用對象
體育協會、藝術文化團體聯合會、社會教育團體(公民館登記團體 A團體)在中央文化中心・地方振興中心的設施使用的情況
減免內容
運輸車輛・講師車輛的上限為2台,在設施使用時間內免除(免費)
減免的手續方法
- 在使用各設施後(歸還鑰匙時)提交的報告書,您可以申請免除停車費用。
- 停車券服務窗口的工作人員將確認報告書,並通過認證機進行免費處理。
- 註解:請在15分鐘內出庫。
- 註解:如果使用第二停車場並獲得減免,則需要在自動收費機上發放停車券。
市政府停車場收費表
使用時間 | 正規費用 | 減免費用 (減免後實際支付的費用) (1)(5) |
減免費用 (減免後實際支付的費用) (2) |
減免費用 (減免後實際支付的費用) (3)(4) |
---|---|---|---|---|
1小時未滿 |
免費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免費 |
免費 |
2小時內 |
2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200日圓 |
免費 |
3小時內 |
3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200日圓 |
100日圓 |
4小時內 |
4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200日圓 |
200日圓 |
5小時內 |
5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300日圓 |
300日圓 |
6小時內 |
6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400日圓 |
400日圓 |
7小時內 |
7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500日圓 |
500日圓 |
8小時內 |
8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600日圓 |
600日圓 |
9小時內 |
9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700日圓 |
700日圓 |
10小時內 |
1,0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800日圓 |
800日圓 |
11小時內 |
1,1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900日圓 |
900日圓 |
12小時內 |
1,2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1,000日圓 |
1,000日圓 |
13小時內 |
1,2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1,100日圓 |
1,100日圓 |
13小時以上 |
1,200日圓 |
設施使用時間內 |
1,200日圓 |
1,200日圓 |
在(5)項設施使用時間內的免除(免費)上限為2台。
超過24小時的情況下,每增加1小時將在1,200元的基礎上加收100元。
請注意,無法同時使用各項減免規定。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R) Reader(R)」。如果您尚未擁有,請從Adobe系統公司的網站(新窗口)下載(免費)。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總務部 財產管理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總務部 財產管理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