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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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5475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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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长通知您,关于稲城市发包的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委托合同的合同保证处理已作如下更改。
本次修正适用于2018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事项。

合同保证的对象

需要合同担保的合同如下。
【变更前】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委托中,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变更后】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委托的所有案件

合同担保的免除

如果合同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工程或与工程相关的委托合同符合免除条件,则可以免除合同保证。
如果希望免除,请提交免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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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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