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小型原動機附自行車(電動滑板車等)
根據修正道路交通法的施行,自2023年7月1日起,符合一定標準的電動滑板車等將被歸類為特定小型原動機車輛,並且不需要駕駛執照等新的交通規則將適用。
什麼是特定小型原動機附自行車?
指符合以下所有標準的項目。
- 車體尺寸長度不超過1.9米,寬度不超過0.6米
- 在行駛中無法更改最高速度
- 原動機的定格輸出功率必須在0.6kW以下
- 為自動變速器(AT機構)
- 不超過時速20公里
- 設有最高速度顯示燈
- 符合道路運送車輛法上的安全標準
- 已簽訂汽車損害賠償責任保險的合約
- 已安裝車牌
註解:有關號牌的發放,請參閱以下鏈接。
特定小型原動機附自行車的主要交通規則
遵守交通規則和禮儀,安全駕駛。
- 酒後駕駛是禁止的。
- 16歲以下的人禁止駕駛。
- 交通信號和道路標誌要遵守。
- 請遵守通行的地方。(車道通行為原則。)
詳情請參閱警視廳的官方網站。
請佩戴安全帽。
為了減輕交通事故的傷害,保護頭部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請佩戴乘車用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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