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退还的邮寄手续
从稲城市转出到其他自治体的人员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车牌的返还手续
如果您难以前往稻城市政府,且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进行返还手续,请提交以下文件。
(1)纳税义务人(所有者)为申报人时
- 轻型汽车税(种别割)报废申报书兼标识返还书(可从页面下方的文件下载。)
注释:如果对填写方法有不明之处,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的稻城市政府税务科市政居民税科。 - 车牌
- 请提供本人确认文件的复印件(请确保姓名、出生日期和当前地址清晰可见)。
- 回复用信封(仅限填写了回寄地址并贴上邮票的信封。)
(2)如果申报人与纳税义务人(所有者)不同
- (1)的4点
- 委托书(可从页面底部的文件下载,但格式没有指定)
注释:即使是居住证明上同一世带的亲属申请,也需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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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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