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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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标准摩托车
自2025年4月1日起,原有的第一类摩托车(总排气量50cc以下)新增了新标准摩托车(以下简称“新标准原付”)。 - 轻型汽车在检验时无需出示纳税证明
- 标识交付证明书的再交付
- 特定小型原动机附自行车的号码牌的发放
- 更换电动自行车的车牌
- 小型特殊汽车的车牌发放
- 轻型汽车税种类划分的机制和手续
- 轻型汽车税(种类划分)的税务停止手续
- 轻型汽车税种类的税额
- 标识交付申请表等的用纸(原付等的注册或报废)
- 稻城纳西之介车牌 正在发放中
- 轻型汽车税环境性能割
- 轻型汽车税的环境性能分割的免税及减免特例(公告)
- 车牌退还的邮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