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不動產稅)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1694 更新日 令和6年12月16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問題償卻資產的耐用年限已過,折舊已結束。在這種情況下,仍然需要提交申報表嗎?

回答

持有償卻資產者,依據地方稅法規定,需於每年1月1日當日申報資產。此外,即使耐用年限已過且折舊結束的資產,仍會保留剩餘價值(取得價格的5%)。
因此,只要將該資產用於事業,就需要申報。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無法回答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稅務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0-7055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稅務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