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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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3311 更新日令和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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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交通事故等情況下受傷,也可以使用國民健康保險就診。不過,醫療費用的原則是由加害者(第三者)全額負擔,前提是受害者沒有過失。
當您在國民健康保險下接受治療時,國民健康保險會暫時垫付費用,之後國民健康保險會代表受害者向加害者索賠。

  1. 一定要報警。
  2. 市政府國民健康保險股(電話 042-378-2111 內線 144、145、146)聯絡。
  3. 市政府國民健康保險股的窗口提交「第三者行為造成的傷病申報」等。

可辦理手續的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的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
備註:假日開放日為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下午5時
注意:假日開放僅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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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保險年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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