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導航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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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2908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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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導航標記的形狀
導航標記的
形狀

警察局為了促進自行車的安全通行,正在推動在車道左側設置「自行車導航標誌」。

稻城市市公所在與多摩中央警察署協商後,將陸續在市內的幹線道路及連接幹線道路之路線上設置此「自行車導航標記」。
在設有此自行車導航標誌的道路上,能有效防止自行車逆向行駛。

自行車導航標誌的意義

  • 自行車應通行的部分應行進的方向的明示。
  • 請按照箭頭方向行駛自行車。(不可以逆行。)

註解:此標示並非法律規定的標示,該標示本身並不意味著指定新的交通方式。(關於通行方式,應遵循法定或道路標誌等的交通規制。)

插圖:自行車導航標誌的設置範例和自行車的通行方式
自行車導航標誌的設置範例和自行車通行方法

致所有自行車使用者

通行設有「自行車導航標記」的道路時的注意事項

「自行車導航標誌」並不代表「自行車優先」等含義。
即使是在設有「自行車導航標誌」的道路上通行,也請充分注意汽車和行人。
此外,避開路邊停放或臨時停車的車輛時,請確認後方是否有來車以確保安全。

可以在步道上騎自行車的情況

插圖:「普通自行車可通行人行道」的標誌
「普通自行車可通行人行道」的
標識

無論是否設置「自行車導航標誌」,自行車原則上應行駛於車道上。
但是,在以下情況下,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可以通行人行道。

  • 當設置有「普通自行車人行道通行可」的標誌時(右側有該標誌的情況下)
  • 13歲以下或70歲以上的人騎自行車時(小學生以下或高齡者)
  • 身體不便者騎自行車時
  • 出於安全考量,當必須使用人行道通行時(例如正在進行道路施工或車道上有停放的車輛,存在危險的情況)

在人行道上行駛時的注意事項

人行道以行人優先,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通行僅為例外情況。
騎自行車在步道上時,請「慢速」並靠近車道一側通行。
在人行道上有許多行人或可能妨礙行人通行時,請下車並推著自行車行走。
當行人沒有注意到自行車時,請不要按鈴,而是說一聲「不好意思,請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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