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国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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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1713 更新日期令和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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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曾加入过养老金,但已经辞职。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呢?

回答

当您辞职时,需要办理成为国民养老金第1号被保险人(自行缴纳保费的人)的手续(如果有扶养的配偶者也是如此)。

报告地点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市政府保险养老金科、平尾办事处、若叶台办事处

注释:可以通过我的门户进行手续的电子申请。

提交所需的材料

  1. 本人确认文件(个人号码卡、驾驶执照等)
  2. 基础养老金号码通知书或养老金手册(如果有扶养配偶,则需要配偶的本人确认文件和基础养老金号码通知书或养老金手册)
  3. 注明离职日期的文件(资格丧失证明、离职票、离职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如果代理人进行申报,则需要代理人的身份确认文件(个人号码卡、驾驶执照等)和委托书。
  2. 国民养老金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将在稍后由日本养老金机构邮寄给您。
  3. 同时成为配偶者的扶养者(第3号被保险者)的人,需要在配偶者的工作单位进行加入手续。

联系方式

保险养老金科 电话 042-378-2111 内线142、143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番地的2
电话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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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