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的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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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3356 更新日期令和7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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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护理支援机构每年度两次,针对判定期间内在居家护理计划中定位的服务,需制作记载介绍率最高法人(以下简称“介绍率最高法人”)名称等内容的“关于居家护理支援中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的届出书”。
计算结果显示,如果任何服务的介绍率最高法人比例超过80%,无论是否存在“正当理由”,都必须向稻城市提交该届出书;即使未超过80%,也必须在各事业所保存两年。
对于您提交的申报书,如果未记载“正当理由”,或者稻城市对所记载的理由进行审查后判断不属于“正当理由”,则居家护理支援费用的减算适用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将从规定单位数中扣减200单位后进行申报。

判定期间等

期间 判定期间 提交截止日期 减算适用期间
前期 从3月1日到同年8月底 从9月1日到同月15日 从10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后期 从9月1日到次年2月底 从3月1日到同月15日 从4月1日到同年9月30日

提交文件

关于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的申报书(以下格式中的1.居家护理支援相关的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申报书)
(注)如果特定事业所集中扣减的适用有无发生变化,请同时提交“关于护理给付费计算相关体制等的届出书”。

表格

提交方法

请邮寄至以下负责人,或亲自提交至窗口。
稲城市福利部门老龄福利科长期护理保险科
邮政编码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

关于“正当理由”

关于介绍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正当理由”,请查看以下表格的“2.特定营业所集中减算的‘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此外,关于所列“正当理由”的“日常生活圈域”及“日常生活圈域内的服务种类的营业所数量”,请查看以下表格的“3.日常生活圈域及圈域内的服务种类的营业所数量”。

关于通所护理和社区密切型通所护理的计算方法

在判断特定事业所集中减算的适用时,不是分别计算通所护理和社区密切型通所护理(以下称为“通所护理等”),而是计算将通所护理等中的任一或双方定位的居家护理服务计划数,并计算以通所护理等中介绍件数最多的法人定位的居家护理服务计划数所占的比例,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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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社会福利部老年福利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福利部门 老龄福利科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