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错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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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3361 更新日期令和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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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错误申诉

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联合会(以下称为“国保连”)的审查中,如果已决定的长期护理给付费用及综合事业费用的申请存在错误,则需要提交过失申立书。

提交方法

<通过提交表单的方法>

请通过以下URL的「【稻城市】长期护理保险过失申立书提交表单(外部链接)」输入必要事项,并附上「稻城市过失申立书」的文件进行提交。

注释:"稻城市过失申立书"的文件在提交表单内或下方的"样式下载"中。

 

窗口持参或邮寄的方法

 请填写下方“样式下载”中的“稻城市过失申立书”所需事项,并将其带到下方窗口或邮寄。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 稲城市福利部门老龄福利科长期护理保险科

 注释:传真・电子邮件等不可

表格下载

提交截止日期

请于每月20日前通过提交表单发送,或窗口提交或邮寄的情况下必须在当天送达
(注)如果20日是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则为其前一个工作日。

(注)逾期提交的将作为下个月的提交处理。

注意事项

  • 请按经营者提交。即使服务类型不同,也请各自创建和提交。
  • 请分别按照各自的格式制作和提交护理补助费用和综合事业费用。
  • 请不要使用残疾人福利服务相关的错误申诉书格式。
  • 请不要忘记选择和填写“再请求:有・无”项目。
  • 关于申诉事由代码,请参阅“稻城市长期护理保险过失申诉代码表”。
  • 错误申诉仅接受国保连审查已完成的申请。对于上月的服务提供部分或已退回的申请等,若未确定申请,则无法进行错误申诉,请在确认业绩后再进行申诉。
  • 如果在过失申立中需要重新申请的内容,请在申立月份的次月10日之前,以正确的内容向国保连重新申请(同月过失)。如果撤回业绩并不进行重新申请,请仅进行过失申立。(注)进行同月过失时,将会进行取消金额与正确金额的差额调整。
  • 如果错误申诉的数量较多,我们将对提交的文件和提交方式进行调整,请提前与负责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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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社会福利部老年福利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福利部门 老龄福利科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