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等待遇改善加算等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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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3355 更新日 令和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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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稻城市護理預防・日常生活支援綜合事業」的待遇改善加算,請參閱以下鏈接。

令和7年度 介護職員等處遇改善加算相關事項

關於護理人員等待遇改善加算的計畫書提交期限

關於令和7年度的護理人員等待遇改善加算,該加算的計畫書提交期限通常是在取得該加算的月份的前兩個月的月底之前,但此次,厚生勞動省已經制定了計畫書等的格式,並對修訂後的格式發出了如下通知。因此,若從令和7年4月或5月開始取得,計畫書的提交期限為特例為令和7年4月15日(星期二)。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下最新的長期照顧保險資訊及小冊子。

關於處遇改善加算V(1)至(14)的過渡措施結束

因應處遇改善加算的重編與整合而設立的激變緩和措施,處遇改善加算加算V(1)至(14)將於2025年3月31日結束。自2025年4月1日起,將無法計算加算V(1)至(14),因此計算加算V的事業所需更改計算類別並提交加算申請,請注意。

長期照顧保險事業費補助金(護理人員確保・工作環境改善等事業)について

這是對獲得護理人員等待遇改善加算並進行生產力提升措施的事業所,補助改善工作環境等或人事費用所需的費用。

支援補助金的實施主體是東京都。如果要申請補助金,請分別向東京都提交「附件樣式2-3」和「附件樣式2-4」。

有關詳細的申請方法,請參閱以下東京都網站及長期照顧保險最新資訊。

 

為了應對本事業實施相關的護理服務事業所・設施等的詢問,已設置以下的厚生勞動省呼叫中心。

厚生勞動省客服中心
電話號碼:050-3733-0222
受理時間:9時至18時(包含星期六、星期日)

需要向稻城市提交的事業所

稻城市指定的社區密切型服務事業所(包含視同指定的社區密切型日間照護事業所)
(在市外設有的事業所,若要向所在地自治體提交處遇改善加算的申報書,亦可提交將收件人改為稻城市市長的相同格式文件)

  • 對於在第六年度計算現行加算的事業所,如果在第七年度也計畫進行計算,則需要重新提交第七年度的計畫書。
  • 位於市外的地區密切型服務業者,如果稻城市的被保險者的使用已經結束,則不需要提交計畫書。請儘快提交業者的廢止通知。

關於申請表格(令和7年度分)

請從下列厚生勞動省網站下載申請表格。 

註解1:「別紙樣式2(補助金・加算計畫書一體化樣式)」中的令和7年度計畫書,請提交「別紙樣式2-1」「別紙樣式2-2」給稻城市市長。

 「別紙樣式2-3」「別紙樣式2-4」關於長期照顧保險事業費補助金(照顧人力資源確保・職場環境改善等事業)的申請樣式,請提交給東京都。

註解2:如需變更或特殊情況的申報,請向稻城市提交「別紙樣式4(變更申報書)」或「別紙樣式5(特殊情況申報書)」。

關於加算申請

在重新計算加算、變更計算類別或結束計算的情況下,需要附上「與護理給付費計算相關的體系等申報書」、「與護理給付費計算相關的體系等狀況一覽表」的「別紙1-3」及「備註(1-3)」,並提交加算申請。

關於計畫書・加算申請的提交期限

計劃書・加算通知均需在取得加算的月份的前兩個月的月底之前提交。

不過,2025年4月或5月的計畫書提交期限,特例為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如果在2025年4月或5月開始計算新的加算,計算區分發生變更,或結束計算,加算申請的提交截止日期特例為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註解:在截止日期之前無法提交的事業所,請提前通知我們。

關於計畫書及加算申請的提交方法

計畫書的提交

 請在以下URL的Logo表單中填寫必要事項,並將創建的Excel文件名稱設為【適用開始月_處遇改善計畫書‐法人名】,然後附上文件提交。 

加算申請的提交

自令和6年4月起,原則上須透過電子申請申報系統提交「關於加算的申報」。請附上「關於介護給付費計算體制等的申請書」及「介護給付費計算體制等狀況一覽表」的資料後提交。
有關操作方法等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下連結。

關於證明申報內容的資料

在提交計劃書時,作為記載內容的依據資料及以下文件,雖然不需要提交給市政府,但必須妥善保管,並在市政府要求時迅速提交。

  1. 勞動基準法第89條規定的就業規則
    但是,如果另行制定了關於工資、退休金、臨時工資等的規定、與職務任用條件及工資體系相關的規定、以及關於晉升機制的規定,則這些規定也包括在內
  2. 能確認已加入勞動保險的文件
    勞動保險關係成立申報、勞動保險概算・確定保險費申報書等

注意事項

提交文件時,請詳讀長期照顧保險最新資訊及問答集、加算計算說明資料及填寫範例後再行提交。
若要一次申報多個業者的營業所,且其中包含稻城市管轄以外的營業所時,亦需向該營業所所屬的保險者申報。

關於令和6年度處遇改善加算的統一

由於6年度的護理報酬改定,自6年6月起,「護理職員處遇改善加算」、「護理職員等特定處遇改善加算」、「護理職員等基礎提升等支援加算」(以下稱為「現行加算」)將統一為「護理職員等處遇改善加算」(以下稱為「新加算」)。

  • 「現行加算」與「新加算」合併後,稱為「護理人員等待遇改善加算等」。
  •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下厚生勞動省的說明資料及厚生勞動省網站。

厚生勞動省諮詢窗口
電話號碼:050-3733-0222
受理時間:9時至18時(包含星期六、星期日)

績效報告

進行加算計算的事業所需要提交實績報告書。即使是在年度中途廢止等的事業所也需要提交實績報告書。

成果報告的提交期限

各事業年度中,國保連最終加算款項(入金)支付後的次次月底前
(例如:3月有提供服務,因5月有付款,故期限為7月底)
註解:令和5年度報告請於令和6年7月31日(星期三)前送達

提交文件・樣式

實績報告書的提交方法

  • 原則上請通過電子郵件提交。
  • 請以Excel檔案的形式提交。
  • 提交地址:koureifukushi@city.inagi.lg.jp
  • 請將郵件主題及Excel檔案名稱設為【適用開始月_處遇改善實績報告‐法人名】。
  • 在截止日期之前無法提交的事業所,請提前通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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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社會福利部 高齡福利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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