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服務機構的事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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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3357 更新日令和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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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供護理服務期間發生事故的情況

長期照顧保險指定業者在提供照顧服務期間發生事故時,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以保護利用者的生命和身體,並聯絡該利用者的家長、相關的居家照顧支援業者等,還需記錄事故的情況和應對措施,並向保險者報告,這是其義務。

事故報告的流程

  1. 事故發生
  2. 聯絡使用者家族及與使用者簽約的居家照護支援業者
  3. 稻城市高齡福利課長期照顧保險係需於概約5日內提交事故報告書至LoGo表單(但若為死亡事故等緊急或重大事故,需立即進行電話報告後再提交事故報告書)
  4. 如果事業所或設施所在的市區町村及該利用者的保險者不在稻城市,則需向該市區町村報告
  5. 在該事故處理全部完成時,提交最終的事故報告書(不過,如果在第一報時事故處理已經完成則不需要)

事故報告的對象

  1. 在服務提供期間,若使用者因事故而死亡或受傷(包括在設施內的醫療處置、接送或就醫等期間的事故、未經許可外出(離設))的情況
  2. 食物中毒、感染症(指「感染症的預防及對感染症患者的醫療相關法律」中所規定的一至五類感染症(但不包括五類的定點監測感染症)、新型流感等感染症、指定感染症及新感染症)等的發生被確認時
  3. 因事業所的災害受災或機械故障而影響服務提供的情況
  4. 如發生異食、誤嚥、誤藥等情況
  5. 因職員的違法行為或不當事件(如個人信息遺失、預付款遺失等)而影響到使用者的處遇
  6. 其他被認為必要的情況

註解 請報告與事業所的過失及責任無關的事項。

註解 落藥事故也需報告(如果當場服用替代藥物則作為驚險事件處理)。

註解 如果發生集群,請首先通知市政府。

不需要事故報告的事項

  1. 在擦傷或瘀傷等相對輕微的傷害情況下
  2. 因衰老而自然死亡或因病死亡的情況

註解 即使在上述情況下,稻城市市長要求報告的事項仍需報告。

報告事項

依照LoGo表單及事故報告書
(令和3年3月19日厚生勞動省通知(長期照顧保險最新情報Vol.943)「長期照顧保險設施等事故報告格式相關事項」中,示範了新的報告格式。因應此變更,稻城市也依據國家推薦的事故報告格式製作了新格式,請從下方連結下載並使用。請務必填寫國家格式中沒有的「報告負責人」「聯絡方式」「醫療機構所在地」「管理者姓名」等欄位,避免遺漏。)

註解 請輸入報告書的所有項目,包括未定的項目。

註解 「針對再發防止的未來對應」的部分,請在業者的設施長或管理者參加的會議中討論再發防止的事項,並輸入其討論結果。

註解 請確保填寫無空白。

註解 可能會就報告書的內容向負責人詢問。

提出方法

請在以下URL的LoGo表單中填寫必要事項,並將創建的文件附上提交給市政府。

註解 關於LoGo表單,選擇「這樣立即申請」即可在不登入的情況下進行申請。

LoGo表單(外部連結)

表格下載

誤用藥物・漏給藥等的情況

「誤藥・給藥漏等」的報告件數正在增加。主要原因包括職員確認不足、主觀臆斷以及與其他業務重疊所產生的焦慮。「誤藥・給藥漏等」在最糟的情況下可能導致死亡事故。請努力防止事故的發生,如果事故已經發生,務必在業者的設施長或管理者參加的會議中制定再發防止措施。

以下列出再發防止措施的好例子。

・在確認吞嚥情況之前,請不要離開本人。

・調整以便多位職員能夠對服藥時間的確認,例如日期和早晚等進行雙重檢查。

・確認藥物種類時,請勿僅以口頭方式進行,應使用說明書等資料,如仍無法解決,請向護理師或設施負責人確認。

・將業務負責人更換為在上班後相對不疲勞的職員,而不是在下班前的職員。

・檢查表不是一次性填寫,而是根據每位使用者逐次填寫。

・在給藥前後的確認由各2名職員進行,建立能夠進行雙重檢查和交叉檢查的體制。

・正在給藥的職員不進行其他協助,如有其他協助的需求,應向其他職員請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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