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98 針對被動吸煙的全面對策
今年是東京2020奧林匹克和殘奧會的舉辦之際,對於香煙的禮儀要求更加提高,2020年4月1日起,法律和東京都條例的規範將全面施行。
國家於2018年7月25日修訂了「健康增進法」的一部分,並逐步實施。其宗旨為:(1)消除不希望的被動吸煙 (2)特別考慮因被動吸煙而健康影響較大的兒童、患者等 (3)根據設施的類型和地點實施對策,這三個基本理念被提出。
國及地方公共團體的責任是「努力防止不希望的被動吸煙發生的規定」於2019年1月24日施行,接著「學校・醫院・兒童福利設施等及行政機關的禁煙規定」於同年7月1日施行,「其他大多數人使用的設施的禁煙規定」將於2020年4月1日施行並全面實施。
另一方面,東京都於2018年7月4日公布了「東京都防止被動吸煙條例」,並逐步實施。此條例的目的是為了預防被動吸煙對都民健康的負面影響。
東京都的條例規範基本上是依據健康增進法,但特別是從保護20歲以下容易受到健康影響的兒童和難以防止二手煙的員工的立場出發,制定了比法律更嚴格的東京都獨自規則。
未來全面實施的課題將是各飲食店的應對。飲食店原則上將禁止室內吸煙,若允許吸煙,必須設置符合標準的「吸煙專用室(禁止飲食)」或「指定煙草專用吸煙室(僅限加熱式煙草可邊吸邊飲食)」。
此外,對於現有的餐飲店(截至2020年4月1日已經營的店),已採取一定期間的緩和過渡措施。客房部分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且由資本額或出資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經營的餐飲店,可以將店內全部或部分設為吸煙區。根據該條件,東京都的條例還額外要求沒有員工。
順便提一下,關於餐飲店,店內的吸煙狀況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經成為義務標示。
有關法律和東京都條例的詳細規定,請參閱「東京都防止被動吸煙條例」的東京都官方網站等,或聯繫東京都防止被動吸煙對策諮詢窗口(電話0570-069690)。此外,稻城市於2018年4月1日施行了「稻城市路上等吸煙限制條例」。該條例規定,違反禁止行為的違規者將處以2,000日圓的罰款。這項罰則規定經過一定的宣傳期間後開始適用,但隨著此次法律和都條例的施行,將於2020年4月1日開始適用。
關於香煙的規範,經過多年來的討論和激烈的贊成與反對意見,目前的內容已經形成。
在欧美,室内完全禁烟、室外自由的观念是基本的,这似乎也已经渗透到亚洲,成为世界标准。
在日本,室內的分煙措施已經徹底實施,而在戶外也對人群聚集的地方進行了規範,戶外的規範在制度化上早於室內。
對於這些與海外規範的差異,雖然有批評日本的意見,但我認為開始實施有罰則的規範本身就是一個重大的進步,應該受到肯定。
我相信規範內容將隨著社會情勢的變化而不斷檢討,因此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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